近日,有网友在网上发帖称,
在江苏无锡一家游泳馆团购游泳卡,
要求消费者必须为45岁以下女性并有学士学位。
此事一出,立即引发热议,
相关话题冲上热搜榜。
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认为,游泳馆的这一举动,涉嫌利用经营优势地位,不公平对待消费者,甚至有年龄、学历歧视。针对游泳馆违背公序良俗行为,依据民法典第153条规定,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。因此,游泳馆为消费者设置年龄和学历准入门槛的行为、公示当属无效。赵良善建议,针对此类乱象,消费者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反馈,由当地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督管理局介入调查。
文章来源:上观新闻、现代快报、央广网、网友评论等
仅用于学术分享。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,谢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