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,原北京大学、华东师范大学、澳门大学茅海建教授因性骚扰女学生,被判刑。教授不服,上诉,但未获成功。
那么,高校里的异性师生该如何相处?我们在后面分享了一篇博客文章。它提供了一份关于异性师生正常相处的清单。这篇文章应该是可以看到的最好的文章了。选发给大家,供对照、参考、传阅。
七旬大学男教授
被控在校内宿舍聚餐时性骚扰女学生
判处7个月徒刑缓刑两年
不服判决提出上诉
中院审定其未丧失认知自控能力
维持原判
前澳门大学M姓教授2022年7月疫情期间在教职员宿舍开毕业派对,被女学生指控性骚扰,包括多次说出不礼貌且具有性意味的言语,做出拥抱、抚摸等身体接触及意图强行袭胸行为。
初审裁定教授有罪,判处7个月徒刑缓刑两年。教授不服判决提出上诉,辩称当时酗酒导致“断片”,但认为自己不会有性骚扰行为。中级法院近日审理认定,事发前10多分钟,教授仍能正常交谈西方权力及学术等话题,未丧失认知和自控能力。综合案情,中院裁定上诉理由不成立,维持原判。案情显示,教授于2022年7月16日,澳门实施防疫“相对静止管理”(大多数人被要求留在家中)期间,邀请指导的一名来自内地的女硕士生到自己的校内宿舍聚餐,为她毕业前饯行。由于正值暑假及疫情,其他研究生均在外地,教授临时邀请当时升大四的女学生参加聚餐。饭后,教授趁二人进入厨房清洗餐具时,从后抚摸女大四生的臀部及胸部。女大四生要求教授停止,教授才离开厨房。教授不服初审定罪,上诉称当时已喝醉,无法记起厨房内发生的事,但认为自己不会有性骚扰行为。质疑辅助人(即受害人)的供词不可信,案中唯一的证人(女硕士生)也没有目睹作案过程。在近30年教育生涯中,从未有人指控他对女性有不敬行为。他强调,自己一直最重视老师的操守和责任,难以接受原审法院将师生从属关系代入此案,认为不存在以强凌弱的不对等关系和“性意味”。他还质疑辅助人主动在社交媒体公开案件,推动舆论公审自己,无视司法保密原则。要求改判无罪或将案件发回初院重审。检察院认为,即使如该证人所言并未直接目睹上诉人对辅助人实施任何行为,但其陈述了辅助人当时有明确的言语抗拒反应。此证言可对辅助人所述提供佐证。另一方面,当晚辅助人是受邀参加聚餐,气氛良好,且事前获得上诉人的推荐信,显示辅助人并无诬蔑上诉人的动机。认为上诉人是“借醉行凶”,利用酒精放纵对辅助人实施不当的身体接触,应当维持原判。中级法院合议庭于6月27日作出第608/2023号判决。合议庭在审理中认同检方的分析,认为原审判决并非仅依据辅助人的陈述,而是综合了证人证言、嫌犯声明,以及照片、电邮及微信对话记录等证据做出判定。对于上诉人辩称当时酒醉,导致意识丧失和缺乏性意图的理由,中院指出卷宗中并无证据显示其因酒精影响而失去认知和控制能力。虽然有一些酒后异常行为,如走路不稳,但据证人证言,在事发前10多分钟,上诉人仍与辅助人在餐桌上聊西方权力及学术等话题,仍知道自己是谁及正在做什么,表明他当时具有意识,并未处于不可归责的状态。裁定上诉理由不成立,维持原判。
来源:澳门日报 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