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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所高校副教授,2次举报官员涉嫌论文抄袭!

发表时间:2024-07-16

作者:易智学术

浏览次数:5170

近日,湖南省委组织部公布的省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中,位列第二的候选人董岚,其身份为现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及二级高级法官,拟被提拔至省直单位正厅级领导职务。然而,公示期间,网络上迅速出现了一则引人关注的举报信息,指控董岚的博士论文存在严重抄袭嫌疑。



这已是董岚第二次被举报涉嫌论文抄袭。早在2019年6月,有人便公开举报董岚博士论文的抄袭问题。当时,被涉及到的湖南大学,迅速作出反应,于同年7月3日发表声明称已成立专项工作组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。然而直至今日,已经过去了五年时间,湖南大学仍未公布任何调查结果。



“这不禁让人对学术监督的效率与透明度产生疑问。”该举报人7月11日对记者说。

据查询,董岚的博士论文提交日期为2007年10月16日,答辩日期为2007年12月13日,导师为刘定华,答辩委员会主席为王全兴。00:

据举报内容透露,中国知网提供的电子版论文检测结果显示,董岚这篇长达13万字的博士论文中,涉嫌抄袭的文字量高达6万余字,总文字复制比达到了44.7%。进一步分析指出,若排除中英文摘要部分,正文的实际复制比更是超过了50%。其中有两个章节的复制比达到了82%和75%。

针对举报人的最新公开举报,记者于7月11日向湖南省委组织部求证。

湖南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的工作人员于当天给予了回应,表示已收到关于董岚的相关举报情况,并已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了登记和处理,同时已将此事转交给相关部门进行深入查核。该工作人员还强调,如果调查结果能在公示结束前出炉,将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后续处理;反之,若公示期内未能获得明确结论,则此次(任职)公示将予以暂缓。

与此同时,记者也联系了发起这两次举报的实名举报人——吴丹红,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教授、中国政法大学疑难证据问题研究中心主任、法学博士、博士后、硕士研究生导师。“学术打假是我的业余爱好。”吴丹红曾这样介绍自己。

7月11日,吴丹红向记者讲述,他当年作为律师在湖南工作生活期间,第一次因工作关系接触到董岚。当时董岚为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。当他于2019年发现董岚博士论文的抄袭问题并举报时,其时任益阳市委常委、市委政法委书记,并于同年升任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

五年前的举报,吴丹红没有收到任何部门的回应。于是,在湖南省委于近日最新发布干部任前公示后,吴教授不仅向相关部门进行了再次举报,还试图主动提供更为详尽的证据材料。但据吴丹红反映,他在提交证据的过程中,相关部门并未为他提供明确的证据提交渠道,“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举报的难度和不确定性”。

记者于7月11日至12日期间尝试联系董岚的博士毕业院校——湖南大学的相关部门。截至发稿,记者仍未收到来自湖南大学的任何实质性回应。

教育部颁布的《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》第七条规定:“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、由他人代写、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,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;已经获得学位的,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,并注销学位证书。

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布。(造假者)为在职人员的,学位授予单位除给予纪律处分外,还应当通报其所在单位。”(新快报)


文章来源海报新闻记者 李义方 朱晓冲 实习生 张晴、顶端新闻 记者 杨光、@湖南大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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